每学年学校要按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一次,同时对资源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。市、区(县)教育主管部门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、评估。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: (一)评估的基本环节 1、管理评估; 2、人员评估; 3、硬件及软件评估; 4、功能机制评估; 5、效益评估。 (二)评估的具体指标 1、环境规划与运用; 2、学生个案数、管理质量; 3、课程、诊断评估工具的运用; 4、时间规划与分配; 5、参与人员(注重普通班级教师、家长和相关专业人员的介入); 6、个别化教育计划、考核与报告; 7、教学资源; 8、转介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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